危险品进出口:须知事项及合规方法
危险品(DG)进出口是需要格外谨慎的物流环节,因为这类货物具有化学或物理特性,如处理不当,可能对人员、财产和环境造成危害。因此,危险品的运输和清关受到国际法律和规则的严格监管。
按联合国分类的危险品类别
危险品按照联合国分类在国际上进行分类,共分为 9 个主要类别,以确保储存、包装和运输安全:
- 第 1 类 爆炸品:具有爆炸危险的物质或物品
- 第 2 类 气体:易燃气体、非易燃无毒气体和有毒气体
- 第 3 类 易燃液体:闪点较低的液体,例如燃料或溶剂
- 第 4 类 易燃固体:易自燃或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固体
- 第 5 类 氧化性物质和有机过氧化物:能加速燃烧的物质
- 第 6 类 毒性物质和感染性物质:吸入、接触或吞食后危害健康的物质
- 第 7 类 放射性物质:放射性超过规定水平的物质
- 第 8 类 腐蚀性物质:会破坏组织或腐蚀金属的物质
- 第 9 类 杂项危险物质:上述类别未涵盖的其他危险,例如锂电池
泰国的监管机构和要求
经泰国进口或出口危险品,企业必须遵守《有害物质法》以及相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许可证或持有通知必须根据化学品类型逐案核查。主要机构包括:
- 工业工程厅:管理工业有害物质和化学品注册
- 农业厅:管理农业有害物质,例如化肥和农药
- 泰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管理家用或公共卫生用途的有害物质
- 海关:在放行前核查申报和相关机构的许可证
危险品需要准备的关键单证
完整正确的单证是危险品运输中最重要的一步,可避免在海关被延误和扣留。基本单证包括:
- 安全数据表(SDS):包含 16 个部分的化学品安全文件,列明成分、危害和应急措施
- 危险品申报单(DGD):提交给航空公司或船公司的危险品运输申报
- 联合国包装证书:证明包装已通过联合国危险品标准测试
- 进出口许可证:相关主管机构的批准文件(例如持有通知或针对具体情况的许可证)
- 一般运输单证:例如商业发票、装箱单以及提单(B/L)或空运单(AWB)
危险品进出口的标准流程
危险品的处理遵循以下基本步骤:
1. 核查联合国类别和 HS 编码
在签订销售合同之前,确定货物属于哪个联合国类别,并核查泰国政府的管制规定。
2. 核查包装标准和标记(UN 标记与标签)
使用经联合国认证的包装,粘贴危险性标签,并在包装上清楚标示联合国编号。
3. 向相关机构申请许可证
通过签发机构的系统提交许可证申请,例如工业工程厅或国家单一窗口(NSW)。
4. 与航空公司或船公司协调
发送 SDS 和 DGD,以便承运人批准船舶或飞机的舱位预订。
5. 清关和放行
提交报关单并附上完整的许可证,以便海关人员按流程核查并放行货物。
企业的重要注意事项
不同目的国的危险品规定各不相同,航空公司和船公司也会以不同的严格程度执行各自的要求。请务必研究目的国的具体规定和禁令。SDS 或包装上的信息与实际货物不符,可能导致货物被扣留或被拒绝承运。
如需有关危险品进出口单证和海关程序的建议,请联系 KTC Global Logistics,电话 02-286-1967,或 LINE:@ktclogisti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