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中国进口货物到泰国,应从何入手
目前,从中国进口货物到泰国可选择海运、跨境陆运、铁路运输和空运,各渠道在运费、速度和单证手续方面各不相同。对于从中国工厂或 1688、阿里巴巴(Alibaba)卖家采购的中小企业而言,选择适合货物的渠道,并在下单前就备妥正确的单证,有助于降低隐性成本,并减少货物滞留海关的风险。本文汇总各渠道的优点和局限、泰国方面所需的单证、进口前须申请许可的商品,以及”包税”服务的法律风险。
从中国到泰国的4种运输渠道
1. 海运
海运是大批量货物的主要运输渠道。货物通常从中国的主要港口起运,例如上海、宁波、深圳、广州、青岛或厦门,然后经林查班港或曼谷港(空堤港,Khlong Toei)进入泰国。林查班港是泰国主要的深水港;曼谷港是靠近曼谷的河港,但只能停靠较小的船舶。进口商可根据货量选择整箱(FCL),或与其他进口商拼箱(LCL)。
海运的优势是单位运费在各渠道中最低,并且适合重货或大件货物;局限是耗时较长,且如提箱延迟,可能产生滞港费和堆存费等额外费用。
2. 经老挝或越南的跨境陆运
由于泰国与中国并不接壤,从中国出发的公路运输必须途经第三国。常用路线如下:
- R3A:从云南省出发,经老挝北部的磨丁口岸(Boten)南下至会晒(Houayxay),再经第四座泰老友谊大桥,从清莱府清孔县进入泰国
- R12:从广西出发,经越南进入老挝,抵达他曲(Thakhek),再经第三座泰老友谊大桥,从那空帕农府进入泰国
- R9:沿东西经济走廊,从越南经沙湾拿吉(Savannakhet),再经第二座泰老友谊大桥,从穆达汉府进入泰国
货物通常在车辆入境的边境海关办理进口手续,例如清孔海关、那空帕农海关或穆达汉海关。陆运比海运快,并可送货到仓库门口,但运费较高。货物须途经两到三个国家,因此过境单证必须齐全;部分路线可能须在边境换车,也可能因口岸开关时间或过境货物拥堵而延误。
3. 经中老铁路的铁路运输
中老铁路昆明至万象段自2021年12月起开通运营,但目前尚无从中国直达泰国的列车,因为中老铁路采用1.435米的标准轨距,而泰国铁路的轨距为1米。因此,货物须在万象的塔纳凉陆港(Thanaleng)换装,再由卡车或1米轨距列车经第一座泰老友谊大桥运入廊开府。
呵叻至廊开段高速铁路项目以及新的湄公河铁路桥仍在筹备中,尚未投入使用。因此,铁路运输适合起运地靠近中国铁路线的货物,以及能够提前规划货物换装的进口商。每次都应向服务商确认列车时刻表和换装地点。
4. 空运
空运货物通常从中国的主要机场起运,例如广州、深圳或上海,并经素万那普机场进入泰国。这是速度最快但运费最高的渠道。运费按实际重量或体积重量计算,以较高者为准,因此适合样品、紧急货物或体积小的高价值货物。部分货物,例如锂电池,按航空运输标准属于危险品,须按特定条件申报和包装。
中国至泰国运输渠道对比表
本表为相对比较,实际成本和时间取决于起运城市、货量、季节和服务商。
| 渠道 | 适用于 | 运费(相对) | 速度(相对) | 注意事项 |
|---|---|---|---|---|
| 海运 | 货量大、重量大、不紧急的货物 | 最低 | 最慢 | 提箱延迟时产生的港口费用 |
| 跨境陆运 | 需要比海运更快、起运地位于中国南部的货物 | 中等至较高 | 快于海运 | 多国过境单证、口岸开关时间 |
| 铁路运输 | 起运地靠近中老铁路沿线的货物 | 中等 | 部分路线快于海运 | 须在万象换装,再从廊开进入泰国 |
| 空运 | 样品、紧急、高价值、体积小的货物 | 最高 | 最快 | 体积重量及危险品限制 |
泰国方面须准备的进口单证
无论采用哪种运输渠道,进口商都须通过泰国海关的电子系统提交进口报关单,可自行办理,也可委托报关行办理。主要随附单证如下:
- 商业发票(Commercial Invoice):列明货物明细、数量、价格和贸易条件。发票价格必须是实际成交价格
- 装箱单(Packing List):列明包装件数、重量以及每箱所装货物
- 与运输渠道相应的运输单证:海运提单(B/L)、航空运单(AWB),或承运人签发的公路及铁路运单
- 原产地证书:如需申请 FTA 关税减免,可使用 Form E(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或 Form RCEP。同一商品在两个协定下的关税税率可能不同,应先进行比较,再通知卖方按所选协定申领相应表格
- 许可证或证明:适用于限制进口商品
- 保险单证:如已投保货物保险
所有单证中的货物名称、数量、重量和价值等信息都应保持一致。如有不符,货物可能被详细查验,通关也会放慢。此外,进口商有义务将与进口相关的账簿和单证保存至少5年。
下单前须核查许可证的商品
许多来自中国的商品属于限制进口商品,即进口前须获得主管部门的许可,或须满足其规定的条件。中小企业常见的例子如下:
- 适用泰国工业产品强制性标准(TIS)的商品:即部级条例规定须符合标准的产品,例如插线板、电饭煲或儿童玩具。以销售为目的的进口商须在从海关提货前获得泰国工业标准协会(TISI)的许可证。管制商品清单会不时增补,因此每次都须核查最新清单
- 食品、药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由泰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Thai FDA)监管。例如,进口食品用于销售须取得食品进口许可证,进口场所和仓储场所须符合标准,且产品须按食品类别完成审批程序;药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则须按各自的专门法律办理相应手续
- 无线电通信设备:根据《1955年无线电通讯法》(Radio Communications Act B.E. 2498),进口无线电通信设备须获得发证官员颁发的许可证,发证官员隶属于泰国国家广播电视和电信委员会办公室(NBTC)。对讲机或收发无线电信号的设备等商品,应在下单前向 NBTC 核实相关条件
规避上述限制进口的,可能构成《2017年海关法》(Customs Act B.E. 2560)第244条规定的违法行为,可处10年以下有期徒刑,或500,000泰铢以下罚款,或两者并处,法院还可下令没收货物。最稳妥的做法是在向卖方付款前,明确核实 HS编码及所需许可证。
“包税清关”或”一口价”服务的风险
一口价运输服务通常按每公斤或每立方米收取单一价格,将运费和税费合并计算。部分服务商会依法办理通关手续并如实缴纳关税,但如果货物以他人名义进口,并错报货物种类或低报价格,以压低实际缴纳的税款,风险就随之而来。买方应了解《2017年海关法》的以下规定:
- 买方可能被视为进口人:法律对”进口人”的定义包括货物自进口起至脱离海关监管期间的所有人、占有人或与货物有利害关系的人,即使买方的名字并未出现在报关单上
- 申报不实:第202条规定,提交、安排提交或允许他人提交不正确的报关单或单证的,处500,000泰铢以下罚款;第252条规定,即使并非故意,也须承担责任
- 逃避关税:第243条规定,以欺诈意图逃避关税的,处10年以下有期徒刑,或处应补缴关税0.5倍至4倍的罚款,或两者并处;根据第245条,教唆者、帮助者或共谋者与主犯同罚;明知是逃税货物而购买或收受的,依第246条构成犯罪
- 被追征关税:海关可在报关之日起3年内核定关税,可再延长不超过2年;如有证据表明存在欺诈意图,可再延长5年。未足额缴纳的关税还须按每月1%加收附加费
除法律风险外,以他人名义进口还意味着买方没有以自己名义开具的报关单和关税收据可用于会计和税务;在转售货物时,也没有证明货物合法进口的单证。使用一口价服务前,应问清报关单上的进口人是谁、能否索取报关单和关税收据副本,以及申报价格是否与实际采购价格一致。
从中国订货前的核对清单
- 核实卖方:索取营业执照和样品,并通过可追溯的渠道付款。1688 上的许多卖家只在中国境内销售,因此可能需要由起运地的集货商先行集货再出口
- 约定交货条件:在采购订单中明确写明 Incoterms,例如 EXW、FOB、CIF 或 DAP,以确定由谁支付哪一段运费、风险在何处转移
- 核查编码和税率:确认 HS编码,比较普通税率与 FTA 优惠税率,并在支付定金前核实须向哪个部门申请许可证
- 核对 C/O 草稿:在卖方正式申请前,索取 Form E 或 Form RCEP 草稿,与发票进行核对
- 投保货物保险:尤其是以 EXW 或 FOB 采购时,运输途中的风险由买方自行承担
- 选择运输渠道:根据货量、紧急程度和货物起运地进行考虑
- 在货物抵达前备妥单证:汇集发票、装箱单、运输单证、C/O 和许可证,提前交给报关行审核
如需有关中国进口运输渠道选择、下单前 HS编码和许可证核查,或以您自己的名义办理进口清关的建议,请联系 KTC Global Logistics,电话 02-286-1967,或 LINE:@ktclogistics。